社会责任
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日期:2025-07-04 浏览次数:45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《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》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要求,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
建设名称: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位置: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
工作内容: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已建成运行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)等文件要求,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,筛选重点环境敏感目标,对该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,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,针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情况
建设单位名称: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韩彪
联系电话:0558-2939106
电子邮箱:491738107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
单位名称: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大厦
联系人:杨工
联系电话:0551-62630262
电子邮箱:517331466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见本网页附件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。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4日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《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》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要求,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。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
建设名称: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位置:安徽省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
工作内容: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已建成运行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)等文件要求,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1000吨/年溶剂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,筛选重点环境敏感目标,对该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,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不良环境影响,针对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。
二、建设单位情况
建设单位名称: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韩彪
联系电话:0558-2939106
电子邮箱:491738107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
单位名称:安徽环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中环国际大厦
联系人:杨工
联系电话:0551-62630262
电子邮箱:517331466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见本网页附件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。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7月4日